Q:請問3個月內因為“看不爽”或是“討厭這個造型”之類的原因刻意毀壞或扔掉護身符跟“因為不想戀愛了”而扔掉護身符的效果是一樣的嗎?如果毀壞/丟棄的是他人的護身符又會有怎樣的效果呢?

没有外力能影响去留,这个是强制和恋爱心绑定的东西。以为是自己反感其实就是没有恋爱心。

护身符的去留条件只有一个「有没有想要恋爱的心情」,表现可以有各种各样的。

丢弃是允许有回转余地的,能不能再拿回来取决于↑。毁坏的话请以当时具体情况另外私下询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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